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全球信息流动的日益频繁,虚拟私人网络(Virtual Private Network,简称VPN)作为一种加密通信工具,被广泛应用于企业办公、跨境业务以及个人隐私保护等场景,部分用户出于规避网络监管、访问境外非法内容或进行违法活动的目的,非法使用未经许可的“翻墙”类VPN服务,引发了严重的法律问题,此类行为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导致被判刑,本文将从法律依据、司法实践和风险警示三个维度,深入剖析非法使用VPN行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之一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一条款明确将为非法网络活动提供技术支撑的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围,若用户明知他人通过非法VPN从事诈骗、传播淫秽信息、窃取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仍提供技术支持或协助,即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多地法院已对非法使用“翻墙”软件的案件作出判决,2021年江苏某地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张某长期使用非法代理服务器绕过国家网络监管,访问境外赌博网站并参与投注,最终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该案判决理由指出,该行为破坏了国家对网络信息的管理秩序,扰乱社会公共利益,符合刑法第225条关于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北京、广东等地也陆续出现因非法使用VPN下载盗版影视资源、传播非法言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

非法使用虚拟私人网络(VPN)行为的法律边界与刑事责任解析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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